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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加载中...“近5年来,成都加快了‘一老一小’建设,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实现了增量提质,但在政策制度设计方面仍然存在对特殊困难老年人考虑不足的情况。”市政协委员、民进成都市青白江区总支部主委石红樱提出,“目前,成都对于部分失能低收入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还缺乏有力保障,亟需关注。”
石红樱谈到,一般来说,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是刚需,尤其是重度失能老年人。如何真正保障低收入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解决生活日常所需,避免发生失能老年人在家“孤独死”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石红樱建议,应由政府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制定“低收入失能老年人”界定(评估)标准,并统计出该群体的数量、分布范围等信息。“在上述调研基础上,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保障低收入失能老年人入住普惠型养老机构的管理办法》。”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石红樱表示一定要注意几点,首先是严格界定“低收入失能老年人”范围,要充分考虑“老年人收入低但有住房等短期难以变现的资产”“老年人子女隐瞒赡养能力、逃避赡养责任”等特殊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最需要帮助的老年人能够得到保障。
操作层面有何注意事项?石红樱提出,除财政资金补贴外,建议成立“低收入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慈善基金(可作为慈善会下的子基金),形成“家庭(个人)收入+财政补贴+慈善资助”的保障方式,“大家都出一点”,保障失能老年人顺利入住养老机构。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李长乐 视频 彭戈 剪辑 曾诗蕴 责任编辑 何齐铁 实习编辑 冯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