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养老保险局陈斌处长_湖北省养老保险局


【资料图】

1、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11号),确定荆门市202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250元。

2、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750元。

3、2021年度我市对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及标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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