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如何守护这份烟火气? 环球速看

深圳的“路边摊”不再全面禁止了!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街道办可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资料图片)

“路边摊”曾经是城市的一道“民生风景”,不仅物美价廉,受市民欢迎,而且解决了部分人的就业、增收问题,也让城市充满烟火气。但是,因占道经营影响交通、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为了“还路于民”,“路边摊”一度被取缔。

新修订的《条例》在原《条例》“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基础上,增加“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的例外规定,以兼顾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城市整体市容美观有序。

“路边摊”也不是一松了之。《条例》规定,摊贩经营场所具体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允许符合规范的店家“外摆”

好天气时,在室外喝咖啡更有气氛,这是很多市民的感受。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满足市民需求,新修订的《条例》改变对超门窗摆卖经营“一刀切”管理的模式,规定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为店家“外摆”开了一道“口子”。

《条例》授权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另外制定“外摆”相关规范。违反规定超门店摆卖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违法摆卖、经营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从为“路边摊”解禁到允许符合规范的店家外摆,在立法审议中,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这不仅有利于恢复城市经济、促进消费增长,更回应了民生诉求,体现了城市的温度和包容性,是城市治理精细化的体现。下一步,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路边摊”和“商业外摆”的具体规范,也考验着有关部门的管理智慧。

深圳立法解禁“路边摊”并非国内首例

早在2020年疫情发生后不久,成都等城市就发文允许商家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

2022年9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版《条例》立足城乡一体,将农村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适用范围,更加注重精准施策,体现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新版《条例》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介绍,市容环境卫生是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窗口,也是城市软实力和市民文明程度的直观体现。新版《条例》对于禁止性规范,要求合理平衡禁止范围,避免简单化“一禁了之”。

比如说,对散发商业性宣传品的行为,以前是全面禁止,如今修改为在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商业集中区域、交通集散点、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市绿化市容部门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进行禁止,即仅在重点区域禁止。

再如,对设摊经营、占道经营,以前也是全面禁止,新规则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设摊兜售的同时,明确区和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较好地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民生需求。

“对于设摊经营,总体要在面上可控、点上疏导,该堵的要堵,避免无序设摊回潮,同时也要在适当位置满足城市烟火气的需要,探索利用公共区域有序发展夜间经济、体验经济等。“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新版《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时说。

如何守护这份烟火气?

众所周知,“路边摊”曾经是城市的“民生风景”,不仅“路边摊”经营项目是市民所需,因为没有租金等成本降低了市民消费成本 ,而且解决了部分市民的就业问题、增收问题,并让城市充满烟火气及浓郁的商业气息。

但“路边摊”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曾不断被贴上妨碍市容、影响道路交通等标签,几乎被视为“脏乱差”的代名词。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看不到路边摊,似乎被当成了城市文明指数的一种象征,而关于城管与路边摊经营者的执法纠纷,也时常成为备受争议的话题。

每次“放开路边摊”的声音出现,总会伴随一些担忧,也有不少基层一线的管理者坦言,“烟火气”管不好,对他们而言往往就变成了“火气”。这样的担忧可以理解,更要用心予以化解。一方面,各级管理者应该更具包容眼光,理解“烟火气”之干城市的独特价值,并呵护这样的价值:一方面,基层管理者的实际顾虑,也应当通过提供有效支撑来打消。

全球不少知名城市都有当地人引以为豪的步行街、夜市乃至“道路文化”,有的百年“路边摊”集群,如巴黎塞纳河两侧的“绿皮旧书摊”,还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初闻惊讶,细想也自然,见证四季流转、承载代代人记忆的何尝不是城市故事的诉说者。它们的存在和扬名,也是善治的鲜活体现。

有不少他山之石就可借鉴——如摆摊设点会导致市容环境脏乱差、噪音扰民,新加坡就规定所有经营者必须持牌设摊,并由专门机构负责资格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同时配套制度跟上。不准赤手处理食物、食物处理场所必须清洁等明文规定,对从业者有很强指导意义,也为基层监管提供了抓手。

有着露天摆摊传统的法国巴黎,会让摊主上整察局申请,签署一系列承诺协议,包括遵守卫生规定、维持公共空间清洁,不打扰附近居民安宁等,随后方能营业。而管理部门也有相应配合,及时清理垃圾,清洗路面,确保烟火气“熏烤”后的道路、广场尽快恢复如常,呈现另一种人们期待的城市面貌.…...

这些例子,都告诉我们“事在人为”。

对此,网友们也不一样的看法。有人表示支持,但必须把管理抓好↓

有人则反对,认为卫生、交通、市容无法保障↓

9月1日起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这事你怎么看?投票区见~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深圳特区报、中国青年报、上游新闻、网友评论等

责编 | 梁泽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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