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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促进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按照郑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研究,我市即日起实行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
凡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巩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不限户籍)。
二、补贴时间
补贴基准日为2023年8月3日(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即购房合同网签时间、契税完税证时间均在该日期范围内。
三、补贴标准
按照缴纳商品住房契税税款总额的50%给予补贴。
四、补贴发放
契税补贴资金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次,按照缴纳时间分别在2023年10月和2024年元月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购房人可凭购房网签合同、契税完税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到所购商品住房所在镇政府(街道办)财政所办理补贴手续。该补贴政策不得与其它契税补贴政策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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