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铂龙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铂龙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减量重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申请》(晋煤销古铂字〔2023〕153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铂龙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减量重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研〔2023〕6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相关资料图)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铂龙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减量重组项目位于晋中煤炭基地西山矿区内,行政区划隶属古交市马兰镇。2020年2月,省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煤炭行业办公室、省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以《关于第二批煤矿减量重组方案的批复》(晋煤化解产能办发[2020]4号),同意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铂龙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鑫峰煤业有限公司2座相邻矿井重组,重组后矿井名称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铂龙煤业有限公司,剩余资源由重组后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铂龙煤业有限公司统一开发,矿井能力为120万吨/年。鑫峰煤业关闭,核减产能90万吨/年。
重组后井田面积8.1854km2,开采02#、2#、4#、8#和9#煤层,项目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一次采全高综合机械化采煤法,顶板管理采用全部垮落法。项目工业场地(含主斜井、副斜井)和风井场地(含回风立井)已建成,设8个采区,2个综采工作面,3个掘进工作面,同时还建成处理能力300m3/h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5m3/h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和容积4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各1座,以及1套筛分选矸设施、1座建筑面积48m2的危废暂存间。本项目新增1个采区,利用现有场地、井筒及地面环保设施、辅助公用工程系统等,新建矸石井下充填系统,改造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总投资19.6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751万元。项目属低瓦斯矿井。
项目所在矿区总体规划正在修编中,根据《山西省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晋政办发〔2022〕49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铂龙煤业纳入矿区总体规划调整的函》,承诺将减量重组后的铂龙煤业纳入西山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调整煤矿名单。
根据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评估报告》(晋环研〔2023〕67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强化生态恢复措施。经预测,本项目总沉陷面积为9.49km2(林地5.49km2、耕地2.67km2、草地1.02km2、其他0.31km2),应根据沉陷区分布、沉陷影响程度等实际情况,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合理采取裂缝填充、夯实土地、撒播草种、补植树木、增设农田灌溉设施等恢复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位于晋祠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要严格按照水利部门批复的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做好泉域相关保护工作。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供水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造成影响。
已建成的矿井水处理站采用矿井水陶瓷膜净化工艺,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A2/O+MBR+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增加“石英砂+活性炭过滤”工艺,增建污泥压滤车间和1座容积600m3的事故水池。矿井水通过副斜井管路送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洒水、厂区道路降尘和绿化用水等;生活污水通过厂内管网收集后送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及洗煤等;初期雨水利用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绿化及降尘洒水。全厂所有废水不外排,不设入河排污口。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掘进矸和手选矸全部充填井下,新建矸石井下充填系统,采用“巷式充填+注浆”工艺,洗选矸由配套宏祥选煤厂送古交市日月热电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和筛分选矸楼除尘灰掺入原煤送配套洗煤厂。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油桶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0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四)严格落实大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场地由古交市煤气热力公司集中供热,风井场地采用电暖器供热,不再建设蒸汽煤粉锅炉;筛分选矸设施配套“集尘罩+布袋除尘器”,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表1中限值要求。原煤厂内运输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机,转载点全封闭,设置喷雾洒水降尘设施。出厂后采用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厢式货车运至古交市宏祥选煤厂洗选后由山西焦煤集团统一销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防止污染物产生跑、冒、滴、漏现象。项目须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将危废暂存间、油脂库作为重点防渗区,将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等作为一般防渗区,并保证达到相应防渗性能。建立相应的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制定风险预警方案,及时发现污染并及时控制。
(六)严格落实敏感目标保护和避让措施。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对井田内文物、村庄、企业、屯兰河和高压线塔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加强屯兰河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和水源涵养林带建设,提高屯兰河自净能力,保护河流生态空间。
(七)落实“以新带老”环境整改措施。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完成原铂龙煤业兼并重组前的古交市马兰镇营立煤矿场地生态恢复和原鑫峰煤业场地关闭后地表植被恢复工作。
三、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五、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和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古交分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和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古交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其它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仍按照晋环函〔2013〕6号文执行。待西山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及矿区规划环评完成后,须对照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调整本项目相关环评要求。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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